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医院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供大家参考。
医院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
1、劳动纪律
(1)严禁本院职工在院内私自销售药品、器械
(2)严禁本院职工私收治疗费、检查费。
(3)严禁将病人约到家中诊疗收费。
(4)严禁私自到药房换药
(5)严禁在职职工私开诊所。
(6)严禁科室与个人私自减免病人的检查费、治疗费与住院等费用。凡违犯上述条款之一者,罚款 100-200 元,并取消当月奖金。
(7)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办私事、带孩子、打麻将、打扑克等。违者罚款 50-100 元
(8)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乱窜科室、私自外出、空岗、脱岗或者带酒意上岗。违者一次罚款 50 元。空岗、脱岗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9)不服从院领导安排,或者布置的任务不能很好地完成,处以 100-200 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10)全院职工应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无故不参加者罚款 50 元。
(11)全院职工都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违者每次罚款 10 元,迟到或者早退 30 分钟以上者按
旷工处理。
财、物管理办法
1、财务科要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为医院当好家理好财。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凡因个人责任造成医院财产缺失者,除赔偿缺失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者行政处罚
2、财务科主持药房、收款室的日对账与药库的每季度盘点工作。一日不对账者罚责任人 50 元,出现亏损部分由个人负责。
3、药库、药房库存的药品与物资,要日清月结,每季度底清查盘点一次。要做到盘点认真细致,报表真实准确,出现亏损由药房、药库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提倡勤俭节约,凡发现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扣罚当事人 20 元。
5、收费室不得出现漏收少收费现象,违者除扣除责任人漏收的金额外,给予 50-100 元的罚款。
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各科室要充分重视卫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洁,无垃圾、无痰渍、无烟蒂。物品摆放有序,表面无污迹杂物,办公用品、医疗器械常擦洗。凡达不到以上要求者,扣罚科室 50 元。
(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1、规范医疗行为,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程办事,合理检查、科学用药,严禁出具假处方、虚假病历及诊断证明,做到处方医
嘱、病房存根一致。执行阶梯用药原则,合理应用抗菌素,严禁开大处方。
2、对因医务人员失职或者技术过失所发生的通常医疗差错、纠纷。但未给病人造成痛苦的,扣罚当事人 100-200 元。
3、对因医务人员失职或者技术过失所发生的严重差错、纠纷,给病人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扣罚当事人 200-300 元。
4、凡发生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给医院造成经济缺失的,赔偿金原则上按医院、当事人 7:3 比例分担。对触犯法律的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5、严格执行医嘱制度,发现差错医嘱一次扣罚 50 元。
6、凡本院能开展的诊疗项目,禁止介绍到外院治疗,违者一次罚款 300 元。
7、药房、药库药品务必在失效前六个月报告院长,以便及时调整,凡由责任心不强,造成药品过期、失效、发霉、变质等缺失者,除赔
偿缺失外,另扣当事人 200-500 元。
8、发错药(品种、剂型、剂量)划错价,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 50 元,如已服用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加重处罚。
9、放射、特检、化验等承包科室,出现差错,给医院造成不良后果及影响医院形象者,根据情节轻重扣罚当事人 100-300 元。
护理质量管理办法
1、认真执行查对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凡发生差错者扣当事人 50 元,严重差错者扣 100 元。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执行者,每发现一次扣 20 元;进行无菌技术操作时务必戴口罩、帽子,违者每次每项扣罚 10 元。
3、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让病人及其陪床人员换吊瓶、拔针头等。违者每次罚款 10 元,造成不良后果者,加重处罚。
4、工作期间要举止大方,仪表端庄,不穿高跟鞋、拖鞋,不浓妆艳抹,不披长发,不带耳环、戒指。不再病区内大声喧哗。违者罚款 20 元。
5、治疗室要保持清洁、整齐,各类消毒液及无菌物品要定时更换、消毒,并有记录。各类物品放置有序,严禁摆放私人用品及与治疗无关的物品。违者罚款 10 元。
第二篇:医院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医院考勤制度(草案)
一、作息时间及请销假制度
1、医院具体上班时间院党支部、院办制定,日常作息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30—20:00 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5:30—19:30。医院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规定不能休假的,该时间段不享受假
期。医院组织职工加班,由医院党支部、院办按照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或者存假,科室或者个人不得私自算薪、算假。
2、全院干部职工务必按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有事先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全体干部职工上、下班在三楼打考勤,每月的考勤表在次月 3 日前交医院统计室。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自行安排好代班与工作交接,科室审核应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审批,
3、科主任、护士长请假 1 天内由业务副院长审批,1 天以上由院长或者书记审批。
4、其他干部职工请假,1 天内科室领导审批。1 天以上,由科室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或者书记审批。
5、所有病、事假都务必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条,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务必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所有假条一式两份随当月考勤报医院统计室及院办公室,假满的须及时销假。
6、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自行安排好代
班与工作交接,科室审核应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审批.
7、个人晋升、学习、考试、继续在教育者,轮换班科室内调
剂,安排好工作,由科主任审批院办备案,方可离岗,每月不超过 3 次,发现不调剂又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8、住院部严格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医生、护士按科室排班表执行,值班医师值班能够提早 1.5 小时回家吃饭。
9、凡请假离开本市时,事前务必在院办公室登记,回院后及时销假,否则一切后果医院概不负责办理。
三、关于各类假的规定:
病假:
①病假按照每日职务工资的 40%扣发,同时取消当日奖励性绩效工资;
②病假连续超过 1 月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 2 个月,同时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③若借请病假为名走亲访友、游山玩水、回乡探亲或者未按规定在家休息养病,从事其他活动等,查实后按旷工对待。
④在病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者,除按旷工处理外,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⑤本院职工在外院治疗的,务必有有关医疗机构的医学证明书,本院病休证明书 5 天以上科主任审批,7 天以上由分管院长审批,半月以上由院长审批,否则证明无效。对弄虚作假或者不按此制度执行者,除在综合目标考核中扣格外,还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事假:
①事假按照每日职务工资的 60%扣发,同时取消当日奖励性绩效工资;
②连续事假在一周以上或者累计 15 天以上的,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③连续事假超过 1 个月或者累计 2 个月以上的,停发一切费用与基本工资。
④事假务必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上班并按本制度请假获得批准的方能生效。凡未经组织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婚丧假:
①职工结婚,婚假三天,为鼓励晚婚,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初婚(少数民族男年满 23 周岁,女年满 21周岁初婚)夫妻为晚婚,可享受晚婚假 20 天;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②职工直系亲属(子女、配偶、本人父母)死亡,丧假 3 天。③职工结婚,但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城市的,职工的直系亲属异地死亡需要前去料理丧事的,都能够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④婚丧假与路程假期间,职工的职务工资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予以扣除。
6、产假:
①女职工产假为 90 天,晚婚晚育增加产假 30 天,剖宫产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晚育的,给予男方护理假 15 天。按自然天数计算,包含法定节假日.
②女职工同意节育手术,可享受下列列休假期:
a、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二天,重体力劳动者,在术后一周内不作重体力劳动。
b、取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一天。
c、人工流产。休息二十天。
d、人工流产同时放置节育器。休息十六天。
③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上班工作的,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④职工产假期间,职工的职务工资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予以扣除。
四、对迟到、早退、中途脱岗的处理
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上班。早退:指提早离开工作岗位下班。脱岗指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医院党支部、院办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查岗。
①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半小时内由科室处理,报院办备案。②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半小时以上,扣除当日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
③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月累计 2 次以上、年累计 5 次以上,除扣除日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④由于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在病人或者家属中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者,责令在全院大会上作检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⑤由于迟到、早退、中途脱岗造成医疗事故的,除按医疗事故的有关规定处理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同时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对旷工的处理:
①旷工 1 天,扣除当日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
②旷工在 1 天以上累计 3 天以上,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③旷工在 15 天以上,按自动除名(离岗)处理。
④凡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拒不按时到岗上班者,均以旷工论处。
六、医院或者科室安排的会议、学习、培训、早会务必按时参加,同时遵守会议纪律。无故不参加会议、培训、早会或者迟
到、早退 3 次下列者,给予全院通报批判,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3 次以上者,扣除 1 日工资,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七、无故不参加医院各项劳动的,3 次下列的,给予全院通报批判,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5次以上者,扣除 1 日工资,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八、全院干部职工务必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提高医疗质量,端正服务态度,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医院新的管理体制作出奉献。
九、医院统计室、各科室负责人务必如实、认确实记录考勤,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考勤,若有违犯,除在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外,还将对科室与责任人作一定的经济处罚。
十、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院长办公会作出处理意见。
十一、本制度从二 o 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医院制定的其他制度,假如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篇:学生劳动纪律考勤制度与见习制度学生劳动纪律考勤制度
一、凡在我院学习的学生,务必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上课、实习均实行考勤制度。
二、参加临床理论课学习的学生,应按时上下课,如有特殊情况要请假者,须履行请假手续。两日内由班主任或者科教科批准,三日以上报学院领导批准。事假通常不得超过两周。凡未请假或者事后补假者,一律以旷课论处。考勤工作由科教科与实习组长共同完成。
三、实习学生进入实习科室,由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带教,其作息时间由所在科室确定并参与科室考勤,认真履行实习医生职责。
四、实习学生应按时上下班,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两天由所在科室主任批准,超过两天报科教科批准,五天以上报分管教学院长批准,病假应出示疾病诊断书。
五、凡在本院学习的学生,上课时间或者上班时间要求着装整齐、举止文雅、言语文明、行为规范,充分表达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严禁在教室或者工作区高声喧哗与吃零食。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批判教育,屡教不改者,报实习生学校科教科取消实习资格,实习费不予退还。
学生见习制度
一、学生进入见习病区,在指定地点等待带教老师,由科教科与实习组长清点人数。
二、见习时要求着装整齐,穿好白大褂,戴好帽子、口罩,
讲究精神文明,说话与气,不要高声喧哗。
三、服从安排,不得自选或者擅自调换见习时间与地点,以组为单位按指定时间与地点见习。没有带教老师的同意,不得随便参与医学诊疗活动。
四、不损人利己,不乱拿医院药品、器械、病历纸与其他一切物品,凡损坏公物者,一律由本人负责赔偿。
五、见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由小组长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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