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厅关于我省退耕还林十周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我省退耕还林十周年工作总结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09.07.30?【字号】陕林发[2009]267号?【施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陕西省林业厅关于我省退耕还林十周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供大家参考。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我省退耕还林十周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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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陕西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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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09.07.30?
【字
号】陕林发[2009]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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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2009.07.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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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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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我省退耕还林十周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陕林发〔2009〕267号)
国家林业局: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退耕还林十周年总结工作的通知》(林退发[2009]95号)要求和全国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暨有关工作汇报会精神,为了宣传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巩固退耕还林建设成果,我们结合实际,对十年来我省退耕还林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情况
陕西地处祖国内陆腹地,跨越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内陆省份,也是全国生态脆弱、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全省总人口374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71万人。全省辖10个设区市和杨凌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有3个县级市80个县和24个市辖区,1581个乡镇和164个街道办事处。全省总面积20.58万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10.75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52%;年输入江河的泥沙总量约9.2亿吨,占全国水土流失总量的20%,其中年入黄泥沙约8亿吨,为黄河年输沙量的50%。全省林业用地18413万亩,占全省
总土地面积的59.6%,其中:有林地11513万亩(天然林7776万亩),森林覆盖率为37.26%。
建国五十多年来,全省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与恶劣的生态条件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斗争。江泽民同志发出“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号召后,在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省委、省政府抢抓历史机遇,按照“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方针,举全省之力,真抓实干,大力实施退耕还林。1999年至2008年,全省累计完成退耕还林计划任务3449.5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528.8万亩,荒山造林1790.7万亩,封山育林130万亩),工程涉及全省10个市102个县级单位1508个乡镇230万退耕户915万人。退耕还林工程从试点开始至今,我省通过强化工程管理,完善政策法规,严格检查监督,搞好补植补造,落实管护责任,狠抓幼林抚育,搞好确权发证,坚持不懈地实施封山禁牧,严把退耕还林种苗、栽植、验收等关键环节,退耕还林面积不断扩大,各项政策法规、制度和办法日益健全,工程建设质量明显提高,退耕农民人均收入稳步增长,工程建设成果得到了有效巩固。据历年市县联合自查和省级复查以及阶段验收结果显示,退耕还林面积保存率均在95%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全部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累计向退耕户兑现钱粮补助175.05亿元。
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
通过实施退耕还林,我省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是生态环境明显改善。1999-2008年,我省累计完成退耕还林3449.5万亩。大规模的退耕还林,使我省森林覆盖率由退耕前的30.92%增长到2004年的37.26%,净增6.34个百分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4万平方公里,年均输入黄河的泥沙量减少了1.3亿吨。随着森林植被的快速增加,我省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
护和恢复,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增加,活动范围扩大,一些地方消失多年的狼、狐狸等重新出现。总体上,我省生态状况已由退耕前的“整体恶化、局部好转”,向“总体好转、局部良性循环”的方向转变。
二是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实施退耕还林,虽然减少坡耕地1500多万亩,但通过新修基本农田,应用科技提高粮食单产等办法,“十五”期间年均粮食产量仍然稳定在200亿斤左右,与退耕前基本持平。退耕还林后,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加工、服务等二、三产业上。据统计,2008年全省农村第一产业从业人数较1998年减少了8.7%;第二、三产业从业人数则增加了58.2%。
三是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截止目前,全省累计共向230万退耕户915万人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75.05亿元,累计人均受益1913元。2007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2645元,比1999年增加1189元。全省退耕区农民从事设施农业、林果业、草畜业和劳务输出等收入占到农户总收入的70%左右。
四是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变化。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广大退耕农户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粮食生产由倒山种地、广种薄收向精耕细作、少种高产转变;畜牧业生产由自由放牧向舍饲养畜转变;产业结构由以粮为主向多种经营转变;生产方式由小农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也有了明显增强。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退耕还林不仅是一项重大的生态工程,也是一项加快农民脱贫致富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三、工程建设主要经验和做法
为了搞好退耕还林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以下七项措施:
(一)科学编制退耕还林规划。1999年8月5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退耕还林后,省委、省政府把退耕还林作为我省生态建设的重点,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山川秀美工程规划纲要,编制了《陕西省退耕还林规划》(草案),确定从1999年到2010年,全省退耕还林2876万亩,宜林荒山造林2590万亩。按照“全
面规划、重点突破、综合治理、政策扶持”的原则,提出了陕南人均1.0亩、关中人均1.5亩、陕北人均2-3亩基本农田建设目标,以及“稳粮、优果、兴牧”发展主导产业和实施移民搬迁等保障措施。各级党委、政府按照“规划在省、实施在县乡、作业设计到山头地块”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保证了退耕还林的稳步推进。
(二)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退耕还林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能否实施好并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在于管理。一是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先后制定了作业设计、种苗供应、检查验收、资金报账、粮食供应、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十多项管理办法和制度,各市、县也都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办法和操作细则,使工程建设有章可循。二是精心组织实施。严把作业设计关、种苗供应关、栽植和检查验收关等,确保了退耕还林工程质量。三是加强工作指导。针对工程建设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展了退耕还林“粮改钱”、退耕还林“回头望”、成果巩固和大户承包等专题调研活动,出台了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幼林抚育、搞好封山育林等八个规范性文件,保证了退耕还林的顺利实施。
(三)狠抓种苗基础建设。把种苗建设作为退耕还林的基础来抓。一是抓好种苗基地建设。目前,全省共建设种苗基地237个,总面积190万亩,国家投入4亿元。同时加大了国有苗圃改革力度,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提高了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二是抓好种苗生产和供应。除国有苗圃外,还抓了农户育苗和社会育苗。通过下达种苗生产指导性计划,发布苗木需求信息,实行定向育苗,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苗木适销对路。全省每年育苗面积都在20万亩以上,年生产供应合格苗木20多亿株。为了保证种苗质量,严格实行“一签两证”制度。同时,坚持就近育苗、就近供应,多数县(市、区)苗木自给率在70%以上。三是抓好种苗市场管理。严格实行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苗的不法行为。
(四)扎实开展政策兑现。严格兑现政策是搞好退耕还林的前提。政策兑现主要抓了四个环节:一是实事求是,认真复核面积。在政策兑现前,对退耕还林面积进行认真复核,逐级落实到村组、山头地块和退耕农户。二是公开公正,坚持公示制度。在面积复核后,按照“张榜公布,三榜定案”的要求,将分户合格面积和钱粮兑现数量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再进行兑现。三是建档立卡,完善兑现资料。各工程县按照省上统一的表证卡册样本,建立完善退耕还林档案资料,做到退耕还林《农户登记卡》、《钱粮兑现证》每户各一本,《分户退耕还林(草)明细表》村、乡及县级有关部门各执一份,各具体兑现单位分别建立兑现台帐,做到帐务清楚、手续完备。四是规范操作,确保兑现到户。严肃工作纪律,坚持按程序操作,按政策办事,把国家补助直接发放到退耕户手中。截止目前,全省累计共向230万退耕户915万人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75.05亿元。
(五)全面实施封山禁牧。历史上沿袭的自由放牧是生态遭到破坏的重要原因之一。在认真总结吴起县“封山禁牧”经验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于2002年8月专题召开了全省退耕还林现场会,推广吴起的成功做法。2003年3月,省政府发布了在全省实行封山禁牧的命令,全省有61个县(区)实行了全面封禁,其他县(区)在林业用地和退耕还林区实行了封山禁牧。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一手抓封禁,一手抓舍饲养畜。在封禁上,通过完善制度,明确封禁措施,建立封禁管护队伍,强化检查监督,确保封山禁牧落到实处;在舍饲养畜方面,省财政每年都安排3500多万元用于扶持发展畜牧业,加快产业化进程。2005年,全省牛存栏309万头、羊存栏931万只,分别较2000年增长16.5%和31.8%。几年的实践证明,封山禁牧不仅促进了生态自我修复,保护了造林绿化成果,而且加快了畜牧业的发展,实现了生态、经济“双赢”。
(六)切实搞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为确保退耕还林做到“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狠抓了农田基本建设、后续产业发展等各项配套措施的落实。
一是大力开展基本农田建设。七年累计新修和改造提高基本农田面积1700万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二是加快主导产业的培育和后续产业的开发。在渭北和延安南部退耕区,狠抓以苹果为主的优质果品生产基地建设,截至2005年底,全省实有果园面积达1226.2万亩,产量达到765.7万吨,其中苹果面积639.4万亩,产量560.1万吨。在陕南秦巴山区退耕区、黄河沿岸发展生态经济兼用林607万亩,为稳定增加退耕户收入奠定了基础。三是狠抓退耕区能源建设。到2005年底,全省已建成沼气池37.5万口。积极推广节柴改灶、以煤(电、汽)代柴,目前以煤、液化汽为燃料的退耕户已占退耕户总数的47%。结合退耕还林,全省还营造薪炭林50万亩。四是积极推进生态移民。实施退耕还林以来,全省累计投入8.2亿元,移民49.5万人。五是扶持发展龙头企业。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省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重点龙头企业发展。2005年底,全省龙头企业达到1754个,固定资产总值138.18亿元,当年销售收入230.65亿元。六是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各地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加强管理服务,建立劳务基地,促进了劳务经济的发展。2005年全省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为506万人,其中退耕区农民近200万人。
(七)夯实退耕还林工作责任。省委、省政府把退耕还林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措施来抓。一是加强目标管理,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都把退耕还林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延安市制定了县区党政和市直有关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的退耕还林工作责任制,配套出台了考核评估指标和办法,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把责任落到了实处。二是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检查验收坚持“人员不变、区域不变、任务不变、责任不变”,将责任落实到每个检查人员身上,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据统计,实施退耕还林以来,全
省累计查处退耕还林案(事)件1120起,258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四、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及建议
退耕还林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政策要求严,关系到千家万户退耕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到生态建设的质量和区域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的稳定。我们认为,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确保退耕还林不复耕,必须研究退耕还林对群众收入带来的影响,解决好退耕后农民生计问题、脱贫致富问题和长远发展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资金、依靠科技、强化管理,从政策、资金、组织、管理等方面给予扶持。
1、退耕还林超计划完成面积未能全部消化。截止2005年底我省还有53.46万亩超计划完成面积未能全部消化,涉及到的退耕户无法享受国家政策补助。超计划面积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我省于2004年5月核实上报超计划实施面积254.16万亩,经过2004-2005年两年消化232.7万亩(60+172.7),尚余21.46万亩。二是延安市共上报超计划退耕地还林面积56.6万亩,国家在下达2004和2005年退耕还林计划任务时,分别戴帽下达延安市退耕地还林任务20万亩和56.6万亩,这样造成其它地市有20万亩的超计划实施面积无法解决。三是2004年秋冬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多次反复宣传政策,强调不允许超计划实施,但仍有部分群众怕国家政策有变,赶搭最后一班车,自发退耕还林,经核实有12万亩。以上超计划面积合计53.46万亩。
2、封山禁牧缺乏资金支持。我省封山禁牧工作从2003年实施以来,促进了退耕还林成效的巩固和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改善了生态环境。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封山禁牧量大面广,任务繁重,而国家在这方面没有资金扶持,护林工作很难正常开展。根据我省实际,每亩每年需补助1-3元,才能保证护林员的基本报酬。
3、工作经费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按照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的有关规定,“退耕还林地方所需检查验收、兑付等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由于我省财政状
况较差,退耕县(区)大多是国家或省级贫困县,财政十分困难,规划设计、种苗检验检疫、技术培训、检查验收、案件查处、相关资料等工作经费县级财政无力承担,多数通过贷款、拖欠等方式负债工作,长期下去将难以为继。
4、退耕还林种苗造林补助费标准偏低。我省地处西部干旱半干旱地区,植树造林一般是一年栽植、多年补植才能达到合格标准,需要种苗量大。为保证造林成效,必须采用容器苗、生根粉、保水剂、地膜覆盖等抗旱造林技术,而且市场用工成本明显偏高,大大增加了造林成本。目前国家每亩50元的补植补造种苗补助费明显偏低,不利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提高林分质量。
5、历年退耕还林补植经费无着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第十六条规定,“干旱半干旱地区若遇连年干旱等特大自然灾害,确需补植或重新造林的,国家酌情给予补助”。我省天气十年九旱,截至2005年底,累计完成补植补造面积1050万亩,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垫资的补植费用达到2亿多元,普遍反映不堪重负,难以为继。
几点建议:
1、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并对退耕还林重点地区给予倾斜。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我省仍需退耕地还林1643.96万亩,其中25度以上陡坡耕地1182.30万亩。我们建议:一是将退耕还林坚持不懈地搞下去,并保持一定的规模,确保已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防止复垦反弹。二是突出重点,将我省陕北地区(特别是降雨量在400mm以下地区)和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作为今后实施退耕还林的重点给予倾斜。
2、解决我省退耕还林超计划实施面积。目前我省还有53.46万亩超计划完成面积未能全部消化。考虑到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和群众的长远生计问题,请求国家一次性解决我省53.46万亩退耕地还林超计划面积问题。
3、提高退耕还林种苗费补助标准。建议国家将西北地区种苗造林补助费提高到每亩400元。
4、切实保证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建议国家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将退耕还林前期费用和管理经费纳入工程预算,明确资金渠道和开支范围,并适当提高前期工作经费的补助范围和标准。
5、尽快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长效机制。退耕还林补助到期后,应允许退耕户对退耕所还的林木实行分类经营和管理。一是建议国家对在生态区位重要地区退耕以后种植的生态林,在政策补助期满后应实行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按每年每亩补助2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既可以弥补群众耕地减少带来的收入降低,也可以解决未来管理问题,确保生态效益的长期发挥。二是其余生态林连同营造的兼用林、经济林一并纳入商品林管理范围,国家不再给予补助,但允许退耕户在不影响生态效益发挥的前提下,依法进行采伐更新和改造。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